我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的,只要我一坐在電腦前,就會開始用心情敲下一個一個的鍵。
或許,那些並不都是在說故事;或者,不過是些芭樂的心情抒發罷了。
但只要我坐在電腦前,總會讓我不自覺地感到心安,這也許就是我繼續在這說故事的原因吧!

 

記得,我第一次寫小說的時候,是在我國中快要聯考的幾個月前,那還是個高壓的時代。
每天除了吃飯洗澡之外,回到家我幾乎都是被迫坐在書桌前念書。
那時的我根本不知道升學的意義到底是什麼,不過就是到一個新的地方繼續念書罷了,分數高的學校與分數低的學校對我來說並沒有多大的差別。
還不是要念書嗎?為何要在乎什麼明星學校與流氓學校呢?
當然,這也只是一個末代聯考生不愛念書的藉口罷了。

 

當時的我坐在書桌前,桌上是國文英文不知道翻開第幾頁的參考書藉,但桌下卻是我低著頭猛啃的金庸武俠小說。
那是我第一次這麼認真地看小說,除了《魯賓遜漂流記》之外,金庸是陪我度過那段聯考苦悶日子的最佳精神糧食。

 

金庸總共三十六本的全套小說,就這樣打發了我聯考前的歲月。
他讓我開始幻想,中國地大物博的江湖豪情,讓我開始幻想,武林中所牽扯出的恩恩怨怨、兒女情長。

 

因為容易幻想這些故事的原因,所以我開始寫起了小說,但......卻是情色小說。
沒辦法,當時的我還是個頭殼裝屎的白目國中生。
看金庸也可以啟發我寫情色小說的靈感?
套一句MC Hot Dog的歌詞來說,這簡直「比扯鈴還扯」。
我很想用我任何可以說的話來感謝金庸,但如果他知道我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我敲敲打打的生活,我想他應該不願意接受這樣的事實吧!

 

而當時的小說,我都是打在小小的電子辭典裡,方便又不佔空間,且不容易被發現。
我真是太佩服我當時的神算了。
我偶而會用電子辭典的女子發音系統來朗讀我的春秋大作,哇!現在想想我當時的這個嗜好還真是有點給它太變態。

 

上了高中,我偶而會用電子辭典寫寫小說,但總覺得這樣的小說缺乏點故事性,所以我開始在這些類似A片的小說裡加些「比扯鈴還扯」的劇情。
但請別問我,這些劇情都在說些什麼,啊......大概就是你想的那樣啦!一堆狀聲的語助詞。

 

之後,在我高中畢業不久後,我一位超級要好的麻吉告訴了我他的愛情故事。
真的讓我覺得有些驚訝,因為「比扯鈴還扯」的故事真的會發生在現實當中。

 

這是我高中畢業寫下第一篇超過一萬字的中篇小說,我站在他的立場、用他的觀點寫完了它。
故事,是這麼開始的,如同每個高中生一樣,在高中生涯裡,都會有一、兩個喜歡的人,不管是暗戀或是戀愛,都曾是一段心動的記憶吧!
把它寫成一小篇小說的當時,也讓我回想起了許許多多讓人不自覺發笑的記憶。
當然,也有許多回想起來都會讓人心悸的畫面, 一段曾經活著的青澀故事,一段曾經讓我有些訝異的真實故事,就這樣自然地發生在過去。

 

 

黑色幽默 2009.5.30 午後於台北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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